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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7日 星期四

谷阿莫「合理使用」案例

觀看谷阿莫的法律案例,或可供人學習著作權法。
就我所知道,英文有些有水準的藝術影片"精華部分分段解說"方式,本質上與谷阿莫的方式,有些類似呢。且讓我們拭目以待此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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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又水整合公司指控,谷阿莫的重製行為把電影形容的無聊至極,致電影《近距離戀愛》只上映短短幾天,《腦漿炸裂girl》甚至無法上映,嚴重影響票房。 
谷阿莫挨告後,多次主張自己是2次創作,符合網路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檢方調查期間,將谷阿莫短片逐一和原著比對,認為谷阿莫利用他人影片,配上自己的旁白,還剪輯出精華片段,讓讀者能在短時間內掌握原著大致內容,已非單純「引用」,而是「改作」。
檢方還發現,谷阿莫將影片上傳YouTube後,點閱率可創造分紅利潤,也可藉此獲得名聲,有營利之嫌,明顯逾越合理使用範疇,昨依違反《著作權法》擅自改作、公開傳輸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嫌起訴,最重可判刑3年,併科75萬元罰金。 

事實上谷阿莫也靠同手法打入中國,今年3月中國曾發布禁止重製影片法令,但因未嚴格執法,所以谷阿莫仍在兩岸持續發表重製影片。
谷阿莫經紀人昨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其回應,提告影視公司昨皆表示交由司法審理,KKTV稱:「不會正面與谷阿莫接觸,也不會和解撤告」;得利影視表示:「谷阿莫曾用我們《模仿遊戲》等電影畫面,已涉侵權問題。」
網友昨反應兩極,有網友認為片商是看人紅了才提告,但多數網友支持檢方,批谷阿莫「為了賺錢毀掉電影人的苦心」、「只為了好笑而酸」。 

【新聞評論員】

《著作權法》有關廣義的「合理使用」規範,其不明確法律概念需要靠個案形成司法見解,曾有人以「著作權法上之黑洞」形容「合理使用」規定,意指難以量化指標簡單判斷。以實務來看,一旦進入是否合於「合理使用」討論,意味著此一抗辯如不成立,行為人已離侵害著作權不遠。
原創者與2次創作人間,有時是處於曖昧關係,2次創作有時能增加原創能見度,是助力;但如果2次創作違反著作物本質,或涉及明顯商業利益而原創者無法均霑,原創者就可能採取法律行動。
谷阿莫一案,歷經1年偵查,決定起訴,標識檢察機關在此畫下紅線,不允許以這樣方式「利用」原創著作物,接下來法院是否支持,或是有更多案例出現,對經常以此方式「創作」之同人愛好者、直播主等,都須高度關注。 

涉侵權13作品

•7分鐘看完2016電影 動物方城市
•4分鐘看完日本電影 近距離戀愛
•3分鐘看完電影 二十行不行TWENTY
•4分鐘看完2016 懸疑電影控制遊戲
•5分鐘看完2015年 哆啦A夢15週年紀念電影大雄宇宙英雄記
•11分鐘看完960分鐘 的韓劇W─兩個世界
•6分鐘看完2016 喪屍電影屍速列車
•7分鐘看完變態皇帝被推翻的韓國熱門電影姦臣
•5分鐘看完跨種族戀愛的 電影異星引力
•5分鐘看完卡通電影 哆啦A夢:伴我同行
•200秒看完模仿遊戲
•5分鐘看完2015第36屆 韓國青龍獎得獎電影暗殺
•6分鐘看完2015 日本電影腦漿炸裂少女
資料來源:北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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