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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日 星期一

馬雲演很大:“中國優先”;退休;全部放棄國內利益實體所有權









阿里證實馬雲已全部放棄國內利益實體所有權







據大陸傳媒報導,早前宣佈在一年後不再擔任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的馬雲,已經放棄集團中國相關法律實體的所有權。南方都市報1日報導,阿里方面向南都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回應稱“進行此項調整,把相應股權交由合夥人持有,將保證阿里巴巴合夥人制度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減少關鍵人員風險,提高VIE實體股權的穩定性。”



馬雲的動向,在目前中國商界新一波的“國進民退”爭議下,特別惹人關注。



所謂的VIE模式(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直譯為“可變利益實體”),在大陸被稱為“協議控制”,是指境外註冊的上市實體與境內的業務營運實體相分離,境外的上市實體通過協議的方式控制境內的業務實體,業務實體就是上市實體的VIEs(可變利益實體)。

阿里巴巴目前是美國上市公司,但主要業務都在中國大陸。據了解,VIE結構一般用於使中國科技公司接受來自海外實體的投資。



報導指,阿里巴巴集團在回應中透露:“如我們在20-F年報中披露,阿里巴巴將VIE實體的股東由馬雲和謝世煌調整為通過有限責任公司(LLC)和有限責任合夥(LLP)的形式控制,這些實體由阿里巴巴合夥人或阿里巴巴管理層成員通過有限合夥實體間接持有。”

上述消息還稱,馬雲將繼續擔任阿里巴巴永久合夥人。而阿里的回應也明確了這一點:“VIE實體結構的調整,不涉及阿里巴巴集團層面的股權調整,也不影響阿里巴巴合夥人機制,馬雲仍將擔任阿里巴巴合夥人並繼續在阿里巴巴合夥人機制中發揮重要影響力。”

2009年阿里巴巴啟動合夥人制度,馬雲和蔡崇信作為永久合夥人,目前分別持有6.4%和2.3%的股權以及很高比例的投票權。因此,即便卸任董事會主席,馬雲對於阿里巴巴依舊有足夠的控制權。

2009年,馬雲宣布阿里巴巴“十八羅漢”辭去創始人職位,阿里進入合夥人的時代。“首先,合夥人制度規定阿里合夥人享有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的提名權,且在被否決的情況下可以重新提名從而確保其能夠控制多數新任董事候選人;其次,該制度賦予合夥人任命臨時董事的權力,即一旦創始人和管理層與其他股東矛盾加劇,無論股東是否同意,合夥人提名的董事都將進入董事會以保證其超過半數的控制權”,證券分析人士稱,合夥人通過控制董事會成員的方式間接控制著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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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馬雲的美國夢遇到“中國優先”
PETE SWEENEY 12:06
 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表示,貿易緊張關係是他收回在美國創造100萬工作崗位承諾的原因。
馬雲收回了在美國創造100萬工作崗位的承諾。他將此歸咎為中美貿易戰,實際上,阿里的平台從未給予外國商家公平的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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