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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0日 星期二

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違建失火

蘋論:火大了

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違建失火,6名不到30歲的英勇消防員殉職,讓人悲痛。此案更加證實了北市長柯文哲要拆有公共危險的違建是多麼有理。消防是高度危險的工作,平日的訓練非常重要,應了軍中那句老話:「平時多流汗,戰時少流血」。
美國遭恐怖份子911攻擊,紐約世貿雙星兩座大樓焚毀崩塌,造成411名救難人員的死亡,紐約市某些消防隊全隊殉職,消防局裡空蕩蕩一人不剩,十分悲涼。原因是消防員以為大樓只會燒,不會垮,就衝進去滅火救人,不料樓層崩坍,幾乎壓死全部衝進去的消防員。此次桃園大火,燒的是違建鐵皮屋,也發生坍塌,儘管後來發現消防員是被燒死而非壓死,但何以在沒有救人的急迫性下,讓6名消防弟兄身陷險境?當時的指揮體系出了什麼問題?這需要給外界一個交代。
從究責的角度看,前桃園縣長、保齡球館負責人都有責任。這麼大的違建為什麼沒有拆?還好是凌晨2時發生火災,要是在遊客很多的時候燒起來,死傷必然慘重,想起來就毛骨悚然。 

官員縱容「三違」

桃園市府調出資料發現,火災現場的土地屬於住宅及農業用地,建築體在1994年取得執照,但1樓申請為游泳池、2樓是住宅區,是違建;1樓有使用執照,但不得營業,是違規營業,等同違反土地分區、《建築法》和營業規定的「三違」。以前是哪個局處長縱容業者三違營業,實在讓我們火大,請公布出來讓我們瞻仰他的尊容。
公共場所的消防定期檢查十分重要,像防火巷是否有堆東西、建材是否防火、防火水喉及消防設施夠不夠?有沒有自動灑水器?員工有沒有消防訓練和演習?如果沒有或不足,應馬上開罰單並擇期複檢。
每次大火災後就檢查人來瘋,瘋過一陣子就疏懶馬虎了。等下次失火再緊張一下,等事過境遷後又船過水無痕,全民健忘是官僚們的最大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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