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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森林法」修正案,建立樹醫制度

森林法三讀 修樹要證照

2015-06-13 03:13:03 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台南玉井綠色隧道芒果樹被修剪成「禿頭樹」人禍,可望不再發生。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森林法」修正案,建立樹醫制度,未來政府修樹業務,須具林業、園藝等相關專業技師或樹藝師資格才可承攬。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邱文彥表示,森林法增列保護樹保專章,目的在強化平地樹木的保護,配合樹醫制度建立,未來農委會也須與考試院、勞動部會商,建立樹保專業人員,包含技術師與樹藝師培訓、考選與分級認證制度。
國內樹木不當移植、修剪事件頻傳,台北大巨蛋移樹工程被質疑為砍樹,台南玉井綠色隧道遭過度修整成禿樹,南投集集綠色隧道還因LED路燈布設,上千棵老樟樹被水泥或柏油封死,奄奄一息。
地方主管機關應普查轄內樹木,將具生態、景觀、文史等意義的群生竹木、行道樹或單株樹木,有價值者指定為受保護樹木,造冊公告。土地開放範圍內受保護樹木,應以原地保留為原則,除非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可擅自砍伐、移植或破壞。違者可處十二至六十萬元罰鍰。
若受保護樹木無法就地保護,移植前也應召開公聽會等方式凝聚民眾共識。被移植樹木也應列冊追蹤。受保護樹木若未經許可移植,主管機關應要求補植或給付代金「生態補償」。
林務局表示,台灣樹醫制度落後世界先進國家近廿年,目前已與台大等學校合作,要求加開樹醫相關課程,為樹醫考照制度預作鋪路;未來只要園藝系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從事樹木修剪工作一定時間均得報考,考取資格後要受訓,才能取得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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