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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9日 星期四

蘋論:柯文哲的突破:新廉政透明公約規

蘋論:柯文哲的突破

 
柯文哲市長宣布市府政務官都要簽署廉政透明公約,並說:「不同意就不要來」,「若是不簽,就拜拜」。讓多數民眾欣慰叫好。
新廉政透明公約規定政務官、機要等就職一個月內須向市長說明財產來源,每年一次。工作地點外的行程、應酬、請託、關說都要登錄。目的在矯正以往風紀鬆弛、貪贓枉法的官場惡習。市府解釋說,公約針對政務官,其性質也不屬於自治法規或行政規則,亦即適用對象有自由可簽可不簽。但柯說若不簽「就不要來」。
柯在競選期間公布「透明廉潔10公約」的第7條,在前天公布的廉政透明公約中消失不見,該條是:「市府約聘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一律上網公告、公開招考聘用。」陰謀論者質疑柯無法擺脫人情請託,所以新約刪除原第7條,說明柯並無法落實廉政透明。
職務代理人和約聘僱員常常是透過人情關說進入政府,積習已深。柯的新約裡刪除公開招考約聘僱員的規定,是何道理?莫非真的擋不住人情請託嗎?請柯說明白。
這是中國衙門的老傳統,有些雜役既在體制內,又在編制外。約聘僱員雖然工資微薄,地位不高,但聽任人情關說,對沒有關係的人很不公平,只有公開招考才能杜悠悠之口。
台灣官場貪污已是常態。法務局長楊芳玲說,本次廉政公約是為了強化政務官在餐敘、請託、財產方面的規範。其實,法律上對貪污的規範已經完備,只看做不做。台北市府在既有法律上再加以公約,希望得到增強反貪密度的效應。台灣官員的貪婪害得清廉和新上任的官員也被搞到這樣難看,何其悲哀。 

讓公僕受良心制約

柯文哲迄今對台灣官場最有貢獻的出擊是把原先理所當然、傳之久遠、積非成是的習性硬拗過來。他是政治素人,眼裡沒什麼是理所當然,像拿回扣、關說講情、社交應酬、婚喪喜慶、送禮收禮、開虛會、講空話、等因奉此等,是官場老習俗,一般人不會去質疑這些事情,但柯看不懂這些,完全顛覆每一項人情世故,難怪讓人耳目一新。
能不能把廉政透明公約普及到從地方到中央的每一個政府,雖沒法律約束力,但至少多一層道德良心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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