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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8日 星期五

蘋論:多數黨組閣是來亂的;國會多數組閣狂想曲

那些在總統制下夢想內閣制的,就用"多數黨組閣"來亂政,如朱立侖;或來滿足內閣制之夢想,如林濁水。

蘋論:多數黨組閣是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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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總統與新國會上任日期差3個半月,當大選結果出爐後,馬英九該否交由下月1日即上任國會的多數黨(或聯盟)組閣?這問題很簡單,問問所謂多數聯盟新閣揆未來要聽誰的?是聽總統還是聽國會的?還是一部分(外交國防兩岸)聽馬英九,一部分(非外交國防兩岸)聽多數黨黨魁?而這「一部分」起衝突時,誰說了算?若無法釐清上述問題,政局一定大亂。
《憲法》固然有「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規定,但此規定在總統直接民選,以及取消閣揆副署權與立院閣揆同意權後,完全向總統制偏移。有稱舊總統任命新國會多數聯盟組閣是要建立「左右共治」憲政慣例云云;若真如此,國民黨先前黨版修憲案幹麼急著重新將國會閣揆同意權入憲?「憲政慣例」能大到讓被廢除的同意權復活?「憲政慣例」能侵犯將上任的新總統閣揆任命權嗎?

憲政權責失衡

退一萬步言,蔡英文迄今未回答選後是否續任民進黨主席(很奇怪,兩次辯論會居然沒人問這題)。若小英已是準總統兼國會席次過半的民進黨主席,為何要與將卸任的馬英九分享閣揆任命權?若小英想讓總統職位超然於政黨外,當選總統後宣布辭民進黨主席,那馬英九要找誰協商組閣?不正是剝奪小英閣揆任命權?
一般而言,若是總統制,應搭配柔性政黨(無堅實黨紀),讓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制衡;內閣制則搭配剛性政黨(黨紀分明),讓行政與立法兩權合一、權責分明。台灣現今憲政問題非要不要尊重國會多數或左右共治,而在於它有總統制的腦卻是內閣制軀殼,導致權責失衡。
當台灣總統透過民選與閣揆任命權,成國家最高行政首長之際,我們理應讓國會脫離總統控制,有完整職權制衡總統。但「多數黨組閣」概念,形同鼓勵總統透過黨機器掌握立院;當這超級大總統同時掌握行政、立法權,誰來節制他?馬英九敢發動「九月政爭」,以總統身分鬥爭國會議長,不就是黨主席權力讓他得意忘形所致? 

操作選舉議題

國民黨擺明把多數黨組閣當選舉議題操作,但馬英九仍保持緘默,顯示「多數黨組閣」與「左右共治」的憲政複雜性恐非三言兩語能道盡。其實,3個半月倏忽即過,該好好看守的,請敬謹受命,別再妄言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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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國會多數組閣狂想曲

11日
假設蔡英文高票當選總統,但立法院是國民黨過半居多數席次,根據馬英九和朱立倫的主張,2月1日新一屆立委開議日,必須由國會多數黨來組閣。投票給蔡的選民作何感想?會不想造反嗎?這是至今聽到最無恥不要臉的爛招。

牴觸《憲法》與民主

國民黨早就預知今年大選會失敗,因此一直提出內閣制來「虛位化」新總統,明白說就是蔡英文。如果國民黨立委過半,由國民黨組閣,總統輸掉也不要緊,國家的行政權仍在手裡。假設是親民黨成為國會多數黨,就由親民黨組閣,只要不是民進黨組閣就好,等以後奪回政權再改回總統制。日後只要他黨的人當選總統,國民黨就把國體改為內閣制,一旦國民黨當選總統,就改回總統制,低不低級?
國民黨的說法是,總統從當選到就任有4個月的空窗期,出了大事沒有明確的責任歸屬,此時應由國會多數黨組閣。但是由誰命令多數黨組閣?新總統還沒宣誓就職,無權任命多數黨主席組閣。
若由現任的看守總統任命多數黨主席組閣,有違看守總統不做重大人事和決策的民主慣例;也缺乏由沒最新民意的舊總統、來任命有最新民意的多數黨領袖的正當性,牴觸民主邏輯。
如果硬要套法國雙首長制的窠臼,當總統的政黨不是國會多數黨,必須由總統任命多數黨領袖組閣,總統成為虛位元首,稱為左右共治。
法國歷史上共3次左右共治,都是在期中國會改選後,總統的政黨失去多數,於是挑選多數黨主席組閣,是由總統依據《憲法》的權力任命,並不是由國會內的多數黨自行組閣,是《憲法》對總統權的尊重。
台灣的問題是國會沒有期中選舉,一直跟隨總統大選一起選(除非經歷倒閣才會錯開),選完總統也只剩4個月,且處於看守狀態,不宜任命多數黨主席組閣。
國民黨認為,若小英當選總統,民進黨又獲立院多數,則由馬提出由小英立即組閣,馬任虛位看守。這要先修憲成內閣制才行,否則小英當選的是總統,如何擺平?或由小英任命行政院長立即組閣辦公,等520之後小英再正式上任。那麼小英就任前的任命權法理、法源何在? 

應先修《交接條例》

所以馬、朱的「國會多數組閣」說,不可當真,處處撞上《憲法》的硬牆。至於4個月的空窗期怎麼辦?新立院院會優先修訂《總統交接條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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