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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3日 星期二

新聞e論壇 【停止每日新聞整理公告】;財務委員會談服貿 立委要求金融界強力背書; 消保法滿20年消基會籲修法

新聞e論壇 【每日新聞整理】有幾家媒體的雷同,重複,所以是定位錯誤。當初太陽花革命因為"新聞e論壇"的記者在現場,所以可提供有差異化的摘要.....

【停止每日新聞整理公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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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7
台大新聞E論壇新增了 2 張相片


【整理報導】財務委員會談服貿 立委要求金融界強力背書

文/呂伊萱、邱彥瑜 圖/擷取自網路串流影音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上午邀集財政部長張盛和與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就「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若未能簽訂,對金融產業與電子商務產業的影響」進行報告。財政委員會召委賴士葆,也在會議中邀請產業代表,包括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證券商公會理事長簡鴻文與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詹宏志、八大公股銀行代表等,以「準公聽會」詢答方式進行會議。


財政部長張盛和認為,服貿有助於台灣銀行西進,透過設立分支銀行的形式進到大陸市場發展,更可串聯台灣、大陸、日本、東南亞甚至美國的服務網絡,協助台灣培養國際金融人才。詹宏志則從電子商務角度出發,他認為中國對台灣開放的優惠,的確是對其他國家從未開放的幅度,他也反駁前國策顧問郝明義的憂慮,認為兩岸跨境電子商務不對等,是現況不對等,如果服貿不通過,長期來說,會將不對等擴大。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陸方給我之優惠優於WTO的開放項目,根據協議內容,整體而言金管會認為,服貿的利遠大於弊,對外將會做好風險控管,對內我們也有審慎機制可以因應。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在會議中點名各產業代表發表對於政府簽訂服貿的評價,「政府在前面為大家打拼,請你講一下服貿簽得好不好?」李紀珠表示,服貿對於金融業是利大於弊,整體而言簽得不錯,但也還有改善空間。賴士葆追問,「打幾分呢?」李紀珠則回答,不為政策打分數。賴士葆以同樣問題詢問每一位產業代表,詹宏志認為,以電子商務而言是談得好,賴士葆立即接著問道「是好?還是很好?還是非常好?」詹宏志說,「是好,不是很好,任何一步進展都是好事,但跨境交易的不對等還是存在。」面對賴士葆接連不斷的追問,詹宏志表示並不滿意服貿,賴士葆對此則逕作結論,「好,很滿意!」

簡鴻文則表示,證券業盼望服貿簽訂已久,希望能早點簽訂成功。賴士葆也表示,既然認為服貿對業者是利大於弊,希望產業代表也可以和民間意見積極溝通,「為什麼你們高興的感覺,外面沒有感覺到?我們政府為你們打拼,在外面被人家抹黑,這是你們的工作耶!」

立委盧秀燕表示,透過與中共高層的往來,她了解立法院如果花費許多時間處理監督條例與逐條審查,「很可能到最後都是白費工夫」,因此她詢問產業代表對於服貿可能簽不成的心理準備,李紀珠表示,她自己近期也在各處辦演講,與民間交流,她相信若經過充分溝通,社會對於服貿的疑慮即可消除,對於服貿的未來抱持樂觀期待。詹宏志則說,「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服貿簽不簽有賴全民意志表達。」

「我覺得大家(金融業)覺得無所謂,那我們努力幹什麼?我們跟民進黨在這個場合衝突多少次,所謂何來?今天讓金融業擴大發展,讓你們年終獎金變多,我今天點名,蔡董事長跟沈董事長努力太爛,」立委費鴻泰面對八大公股銀行代表,直接點名兆豐銀行董事長蔡友才、合作金庫董事長沈臨龍,質疑蔡、沈兩人對於支持服貿做的很少,「是不是反對服貿?」蔡友才說,對內有宣導跟講習,也辦了三場對客戶的宣導,也有寫文章投書媒體。費鴻泰則反駁,昨天才看到蔡的文章,之前都沒有表達支持服貿的意見。

費鴻泰也轉向證券公會,詢問除了登廣告,還為支持服貿做過什麼努力。簡鴻文回應,會員大會曾通過決議敦請政府簽署服貿,費鴻泰直言「你們聲音非常微弱,只是應付應付」。而針對人壽與產險業代表,費鴻泰也表示他曾經聽過有某家老闆私下公開反對服貿,「在金融界你們不積極無所謂,隨便你們」。

「金融人員都不緊張,學生比他們還緊張,這就是很奇怪的道理啊,」立委羅明才也質疑318運動上街的都不是金融業人員,他詢問在場八大公股銀行代表是否有反對服貿者,但代表都未舉手。羅明才表示,他自身也沒有接到金融人員的反對聲音,呼籲學生要有競爭力、不要用小確幸過一輩子。羅也詢問曾銘宗,若有學生來挑戰,是否可要求公股銀行代表出面「應戰」,曾銘宗表示這幾位代表都專精於金融業,相當樂意。

民進黨立委許添財則表示,服貿協定中對中資開放10%持股看起來很少,但是國內許多金控公司最大股東持股都未超過10%,中資一來就可能成為最大股東,難道不會影響經營權嗎?曾銘宗則回應,會進行風險管理,而且沒有一家股東會願意喪失主控權,就算他們答應,金管會也不會通過。許添財認為,應該先設分行、建立商譽,再談參股,「怕你為了賺錢害了國家」。許添財認為參股相當令人憂心。

立委吳秉叡認為10%持股確實是很大的問題。他指出,中國企業很常不遵守法令,「假設我是中資,我請一個台灣秘書,拿錢給他慢慢收購股票,」吳秉叡認為長期、緩慢、非一次大量的資金,可能就透過這種管道收購股權。曾銘宗則反駁,金管會會查明資金來源。此外,吳秉叡也認為,電子購物不對等的情況來自於中國網路瀏覽權不自由,應該是中國自己要管理網路,而不應該是要求台灣網路業者過去設點,因為中國無需在台灣設點,也可以把商品賣過來,就是一種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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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滿20年消基會籲修法




【聯合晚報╱記者曾宛琳/台北報導】
2014.04.17 03:07 pm

「消費者保護法」今年施行滿20年,消基會表示,我國法院就「人命價值」的判賠金額偏低,呼籲法院針對涉及人命的判賠多加考量,更主張政府重新檢討和考慮修改消保法,提高「懲罰性賠償金」上限,重罰犯錯的業者,以收警惕之效。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陳智義表示,2003年一名2歲的美國男童因食用台灣的蒟蒻果凍噎死,美國法院判決業者應賠償17億元,創下台灣公司賠償產品訴訟罕見的天價數字,對照美國對企業經營者課以鉅額的賠償責任,台灣業者的責任輕,難達嚇阻效果,消費者權益也難有保障。

避免司法判決的模糊空間,消基會籲政府應考慮修法,消保法第51條有關「懲罰性賠償金」的主旨,將所謂的過失限定為「重大過失」,消基會認為,這一規定對業者的安全注意義務產生負面影響,也造成社會價值觀的扭曲,當中的裁判基準值得深入探討。

全文網址: 消保法滿20年消基會籲修法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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