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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5日 星期二

陳守國、段宜康談台灣的憲政和公共行政的大議題

段宜康

對賴清德組閣,講一下我的看法。
坦白說,如果沒能看透當前困局,並找出解方;如何優質的人,來當行政院長,恐怕都只會是下一個被犠牲掉的林全。
林全不優秀嗎?不認真嗎?學界、企業、地方中央的行政資歷不夠亮眼嗎?從2014年到去年大選,提供給我們的選票基礎,不夠堅實嗎?
當然不是。
責任不在在野黨,因為他們監督的能力實在很差;
我們的滿意度還這麼低,責任就在我們。
不想太囉嗦,對新院長提幾個建議:
1.
對畸型憲法架構出來之違反基本政治學理的政府體制,必須儘速啟動修憲工程,利用2018大選建立權責相符,並可有效進用政治人才的制度;否則誰來執政,都會遇到同樣的困局。



陳守國我無意唱衰、也希望自己推論錯誤,但我真的相信,蔡賴體制的蜜月期不會太久!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這套奇怪的憲政制度,當然,兩人的個性也是一小部分原因。
有朋友在臉書提出一個憲政問題:行政院長請辭的時機為何?既非總統改選,也不是立院換屆,林全看起來氣色很好,應也非健康因素。至於"默察"總統的用人佈局,恐怕不具憲法意義的高度。
1995年的大法官釋字387號,對憲法規定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負責的精神,有一句話很簡單明瞭:行政院長向立法院辭,是義務;向總統辭,是禮貌(立法院改選、總統改選後)。當時修憲工程已啓動,沒想到後續的發展更充滿權謀算計,為了蔣仲苓、郝柏村,把行政院長的副署權拿掉了;為了連戰的閣揆同意案遭立法院杯葛,也把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給閹了。民進黨換得陳水扁相對多數當選總統,但行政院長與立法院的權責臍帶就此剪斷,甚至於比法國的雙首長制更嚴重(法國新任總理須提類似施政方針經國會同意),權責不符情形在民主國家難得一見。
就算憲法搞糊了,慣例也可建立,但除了扁政府第一仼閣揆找了唐飛,稍有向立法院朝野實力妥協,也算負責的精神,此後,行政院長就像跑馬燈,去留全看總統眼色,説是總統的幕僚長也不為過。去年立法院換屆與總統就職有段時間落差,蔡英文峻拒推荐屬意閣揆,即明確宣示行政院長向她而非向立法院負責的態度。這些慣例都不斷型塑憲法朝向總統制傾斜,但總統除了選舉,又無處負責,說是有權無責也不為過。
在這種憲政體制下,總統與行政院長只能是互補,什麼強勢對強勢,那必然是災難!近幾十年來,難道不能證明這個明顯易懂的道理嗎?(何況我還沒談到實際的權謀利益)
希望我是烏鴉,雖然叫不出修憲,但能唤醒基於共同目標與利益(國家發展與繼續執政)之下的權力分享與克制!
在這種憲政體制下,總統與行政院長只能是互補,什麼強勢對強勢,那必然是災難!近幾十年來,難道不能證明這個明顯易懂的道理嗎?(何況我還沒談到實際的權謀利益)希望我是烏鴉,雖然叫不出修憲,但能唤醒基於共同目標與利益(國家發展與繼續執政)之下的權力分享與克制!

2.
擘畫並向國民說明國家長期發展目標,並確實執行政策目標考核。我說過,台灣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都得向股東交代獲利目標;獨獨最大的公司-政府,居然可以靠著不必被檢驗、無須量化為政策目標數據的「施政計劃」混日子!
3.
要讓部長能夠像部長。
部長是政策的製訂者與推動者。部長不能被矮化或自我矮化成政策的被動執行者。
每一個部會都是一個戰區,每一個部長都該是戰區司令。如果戰區司令官被制約到只能扮演營長的角色;統帥就算有三頭六臂,如果被迫親自指揮每個戰區的攻守,也必然會疲於奔命、顧此失彼。
上位者不能以公開羞辱政務官來襯托自己對政策的熟稔;任命政務官的人,公開羞辱政務官,只徙然暴露自己的識人不明。
4.
眼光向前看,年輕人是我們的未來。他們的焦慮,不容我們再以「左思右量、想了又想」的步調進行改革。必須有改革就是要「萬箭齊發、全面開戰」的氣魄。前人蹉跎,造成國家今日之舉步維艱。我們的責任,就在甩開包袱,勇敢替下一代承受改革後果,殺出生存之路。
賴院長,您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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