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兼任助理的保費問題,現在正在紛紛擾擾,治絲益棼。
有次在公開場合,我說到頭來一定是要我們從計畫中挪出這筆費用(教學助理等,則是減少名額),學校絕對不會從管理費中拿出這筆錢,而委託機關也不會增加計畫經費。老師若不願意從自己的主持費中拿出這筆錢,那麼學生只好自己出。結果,我被罵臭頭,說我是保守不知進步的老頭。好,讓我們來看看後續會如何?師大是老師自己出,其他的學校呢?還好,我已經過了要用計畫主持費填補家用,以及用計畫點數來爭取升等或免評估機會的年齡了。所有的事情都與我無關。
另有一件事情,也有同樣的發展。健保進入監所,衛福部本來就應該向受益者,亦即受刑人收取健保費,如果有個別的受刑人無法支付,此際才由矯正署編列預算,從作業基金(作業所得結餘款的一部份)等處挪出必要費用。然而,最後卻是衛福部怕收不到健保費,於是改由矯正署編列預算,全額支付給衛福部。一年編了十五億。矯正署哪有這筆錢?於是錢從哪裡來一問,就成為關鍵點。我不說下去了,懂監獄的人,就會知道這筆錢要從那兒撙節支出,然後支付給衛福部。
說大話是很簡單,實際上的情形,卻不是這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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