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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

特偵組+廉政署+ 其他檢察官+....

蘋論:特偵組搶吃

特偵組辦了陳水扁案後士氣大振,公布「未來開拓重大弊案方向」,包括5種對象:重大司法官貪污、重大都市更新弊案、重大工程弊案、重大企業貪腐、重大都市計畫案。我們給他們拍拍手,包山包海,豪氣干雲啊!

要廉政署怎麼搞

特偵組人少志氣高固然很好,但可能破壞 司法體制。這5大方向橫掃牛鬼蛇神,不是搶了地方檢察官飯碗,就是與其他檢察官重複調查。蠻牛喝太多嗎?更扯的是馬總統親自生下、餵養並寄予厚望的法務部 廉政署,很快就要掛牌營業。還沒開張,特偵組就把它的飯碗搶走,要廉政署往後日子怎麼過啊!
特偵組顧名思義是指特別重大的案件才須出手。可是啥叫特別重大?誰決定?辦扁算特別重大,但其他怎麼定義?都更、企業、都計、工程都吃下肚,其他檢察官只吃些殘羹剩飯,廉政署只能辦辦科長科員的小貪污案,一府兩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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