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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台灣廉政署疑雲

組織無新意 政風肅貪待考驗

記者林慶川/特稿

廉政署未來將設在法務部之下,此一設計讓廉政署喪失了獨 立性及公正性。因為法務部是司法行政部門,並非獨立司法機關,執政當局很容易透過行政系統,將黑手伸進廉政署,這樣的廉政署,未來勢必無法甩脫「選擇性辦 案」的質疑。

法務部高層信誓旦旦說,行政並不凌越司法,因為廉政署內將設十名檢察官,可獨立辦案。其實,這正是「關鍵的疑慮」,把檢察官直 接放進行政部門內,外界擔心遭受干預的情況反而更甚。

原因就在於,法務部是司法行政部門,未來廉政署長的直屬長官,就是法務部高層,法務部 的上級是行政院,政院再受總統府節制,換句話說,廉政署長不僅被法務部長權管、也聽命於院、府。

行政體系講求上命下從,萬一法務部、行政院 或總統府對廉政署辦案與操作有意見,上級或上上級,隨時可以介入署務運作,廉政署在這種組織架構下,如何維持超然立場?

雖然廉政署內的辦案 主力是由檢察官負責,但這樣的體制,檢察官的長官就是廉政署長,不敢說檢察官一切都會聽從行政首長,但檢方想要擁有一個完全不受干擾、不受行政指導的辦案 環境,恐怕不易。

此外,這十名檢察官如何遴選出來,是安排聽話的檢察官,還是另有客觀派任制度,也受關注。

當局今天提出的廉 政署,不僅在組織架構上無新意,也未賦予超越調查局等其他肅貪單位更高的權力,廉政署充其量只能稱之為「另一個肅貪機關」。

其次,廉政署主 要是納入政風司後成立,其肅貪主力,以現有政風人員再訓練後而成,而政風人員長年以來,主要是負責發掘公務員貪瀆不法,及公務機密安全維護等工作,以往並 無實際偵辦案件的經驗,其肅貪能力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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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港三特點 馬版廉政署闕如

記者羅添斌/特稿

馬英九總統昨天宣布要在法務部下設立廉政署,各國國情不 同,台灣廉政署的規劃自然不必全盤移植星港經驗,但是能讓星港廉政單位發揮功能的幾項特點,台灣如果無法精確掌握,必定會讓反貪廉政任務失去實質效力。

新 加坡的貪污調查局(CPIB)成立比香港的廉政公署(ICAC)更早,CPIB是在一九五二年即成立,直接隸屬於最高行政首長。

ICAC則 是在歷經波折之後,於一九七四年正式成立,在港英政府時期,ICAC直屬於香港總督,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ICAC仍直接隸屬香港特區首長,這種直接隸屬 最高首長的規劃,讓反貪工作人員少了許多不必要的行政干擾,是星港兩地廉政工作得以發揮實效的關鍵。

反觀台灣,馬政府的版本是將廉政署隸屬 於法務部,在此政府體制底下,未來的廉政署長依然是政府事務官層級,難以與星港廉政單位特任官相比,縱向必須接受府院部的三級指揮,橫向必須與諸多政府組 織協調,上面的公公婆婆之多,將讓小小的廉政署難以施展。

星港廉政體制的另一項特點,則是預算受立法部門的充分尊重及支援,避免民代透過預 算的節制,讓廉政人員執行任務時,對民代及其背後所代表的勢力有投鼠忌器之感;馬政府的廉政署版本,則將因為廉政署隸屬於法務部,相關預算也連帶得受立法 院控制,因此,立委以預算綁架要脅行政部門通病,未來廉政署也恐難以避免。

馬總統宣稱成立廉政署後,可與調查局等單位發揮交叉火網的功效, 如果沒有賦予廉政署獨立於政府行政體制之外的中立客觀地位,將會因自家人查自家人,更加出現包庇及集體犯罪的漏洞。

星港的廉政體制早年就曾 出現這種弊端,新加坡CPIB成立初期,人員都是借調自警察單位,這些換上新制服的警察人員在調查昔日同僚時,由於牽扯複雜,加上行政部門官員以各種方式 進行抵制,導致CPIB初期難以施展。香港也是如此,為了避免同流合污,ICAC才設計出不隸屬於港府任何政府單位,ICAC人員並非公務員,採工作合約 方式聘用,用此種方式切斷政府官僚體系的人情壓力及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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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若瑾、施曉光/台北報導〕馬總統宣布將成立廉政署,國民黨團表示支持,認為有必要成立;不過 有藍委表達異議,國民黨立委曹爾忠昨直言,他贊成政府肅貪的決心,但堅決反對成立廉政署,因為調查局就是台灣的廉政公署,「不能用成立廉政署當作遮羞布或 是擋箭牌」。「不能當遮羞布」曹爾忠反對成立國民黨團副書 記長林滄敏則說, 成立廉政署是政府展現整治貪瀆的決心,「若做不好再裁撤」。至於綠營質疑過去國民黨曾阻撓成立廉政署的立法,國民黨立委 謝國樑指稱,當年是因為調查局抓了很多民進黨貪官污吏,藍營擔心民進黨想藉廉政署弱化調查局,才會反對;如今法官、公務員確實都有風紀問題,民意又有呼 聲,因此有必要成立廉政署。曹爾忠強調,香港廉政公署具備的功能,除了最可用的「財產與所得不相稱罪」法律利器外,其餘的功能灣調查局都已 具備;此外,香港沒有監察院,檢察官也不具有監察權,而台灣有政風單位與監察院,許多機關皆具備肅貪功能。曹爾忠說,這無關政治立場,他從 民進黨執政、前法務部長陳定南提出「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時,就堅決反對成立廉政署;無論是調查局還是另設廉政署,肅貪的根本是因為有像檢察總長黃 世銘這樣的人在做事,要讓前司法院長賴英照的請辭下台有意義,不能用成立廉政署當作遮羞布或是擋箭牌,這是台灣司法整頓的大好機會。謝國樑 則透露,「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除將政風等單位納入外,未來調查局的肅貪功能仍將保留,廉政處也會繼續存在,因此廉政署不會完全取代調查局,而是多 了宣導、預防的功能;他強調,就像調查局、刑事局、海巡署都有緝毒功能,三個機關同時存在,一樣可以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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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性?公平性?法界質疑

〔記者項程鎮、楊國文/台北報導〕馬總統親自拍板宣布成立廉政署,但法界普遍認為未來肅 貪成效有待觀察,台灣透明組織常務理事陳俊明教授呼籲,媒體及非政府組織要發揮監督功能,勿讓政黨介入廉政署辦案,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不看好廉政署的 功能,認為只是舊瓶裝新酒。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明白指出,馬總統說要設廉政署,表面上展現肅貪決心,其實只是轉移社會焦點的幌子。 他說,過去政風做不好,問題不在制度,而是決心,長期以來國民黨都反對設廉政署,現在要設,誠意令人質疑。

林?正與前台北地院審判長吳孟良 律師也都認為,因為剛好發生法官貪瀆案,馬認為有民意支持,就急著掛招牌,其實馬對廉政署是否成立一直立場搖擺,以前反對、現在又變了。

張 學海並認為,把法務部政風司納入廉政署,政風人員變成具有司法警察身分,實際上只是「換湯不換藥」,而且廉政署未仿照香港或新加坡作法,在制度上既有別, 當然就不可能比得上新加坡或香港的績效。

對於廉政署設在法務部底下,陳俊明表示,他可以理解是要利用檢察官法定職權,調度指揮辦案,但他希 望政治人物或執政黨,能支持廉政署運作,把習慣伸入司法機關的手抽出來,廉政署才能發揮應有功能。

林?正認為,廉政署設在行政機關下,就有 可能被執政者利用,現在檢察官辦案都被質疑遭政治力介入,他預測未來廉政署會比特偵組更慘,獨立性及辦案公平性都會受外界質疑。

吳孟良坦 言,未來執法單位這麼多,律師界很擔心辦案品質,依他觀察,很多案子被告明明沒自白,但在政風人員或司法警察約詢後,竟都自白認罪,未來廉政署成立後,會 不會有更多人被犧牲,令人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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