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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

登革熱判定

登革熱判定 南部5縣市不接受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修正「登革熱檢驗結果判定基準」,南部5縣市衛生局都表態不能接受,建議回復原有的判定標準;衛生署本月11日南下與5縣市衛生局就此溝通、研議。

衛生署疾管局上月22日對登革熱判定標準改採「一採判定」的寬鬆標準,並新增登革熱快速檢驗(簡稱NS1),即只要第一次採檢IgG(抗體)、IgM(抗原)、NS1等檢驗項目,其中一項呈現陽性,即判定為確定病例。

疾管局並表示,從寬認定登革熱確診病例,可讓除蚊、防疫措施更早發動,比起嚴格判定長期等待,不慎造成疫區擴散,反而得付出更多人力、物力。

縣府衛生局長黃志中表示,疾管局改採「一採判定」寬鬆認定標準,並回溯到今年7月1日後,高雄縣入夏以來登革熱確診病例因此從3例增為7例,讓他不知如何向原先判定「非病例」的當事人解釋;而且因此將提高偽陽性機率,易造成民眾恐慌,浪費防疫資源。

黃志中說,南部5縣市衛生局都無法接受「一採判定」的變更,曾向衛生署多次反映,都未得到衛生署的回應,直到高雄市衛生局的主管與疾管局為此爆發口角衝突,才引發衛生署長重視,而決定重新開會研議。

南部5縣市衛生局建議回復原有的登革熱檢驗作業流程及判定標準,另為符合基層快速防疫需要,只要是PCR或IgM或IgG任一呈現陽性便可啟動擴大疫調、孳生源清除、噴藥消毒等三合一防疫工作。

黃志中說,他將建議中央成立國家級登革熱防疫專責機構,以因應一年比一年嚴重的國內外疫情,以及環境暖化後的斑蚊生態環境改變,並能及早因應斑蚊擴大版圖的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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