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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蘋論:堵毒品源頭而非抓小咖

蘋論:堵源頭而非抓小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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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刑罰能遏阻毒品氾濫嗎?不可能。菲律賓總統命令軍方見到毒犯格殺勿論,至今已死6千多人,有效嗎?表面上暫時遏止了毒犯的氣燄,但毒犯只不過暫時隱匿,等機會捲土重來,又是一條好漢。
事實上,台灣對毒品的製、販、運刑度已經夠嚴厲了。二級毒品是7年以上重罪;一級毒品甚至可判死刑。可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鄭子薇檢察官為文分析說,很多專家及研究報告指出:「青少年接近毒品,不外乎尋求同儕認同,或是遭到社會邊緣化而尋求慰藉。在監獄人滿為患、更生人難以成功復歸社會的現況下,增加罰則究竟是能夠減少毒品氾濫,還是把更多人貼上罪犯的標籤,在社會上更被邊緣化、再繼續沉淪在毒品中呢?」這段話道出了全球各國反毒的艱難和無奈。 

反毒加重刑罰沒用

定刑罰的寬緊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只是運送或吸食就判無期徒刑或死刑,嚴重違背比例原則。這是許多國家譴責菲律賓掃蕩毒品時格殺勿論的原因。
美國半世紀以來追求重罰,以致近30年來服刑人數及服刑時間成長2倍,14萬人被判無期徒刑。由於主張嚴刑峻罰可穩定獲得至少8成民眾的支持,所以政客無意改變「重刑文化」。台灣到2014年9月底為止,在監獄服刑的人數是5萬7814人,若加上強制工作、流氓感訓處分、感化處分、被管收、留置、勒戒等,共6萬3913人,整體超收比率是17.1%,有些監所超收比率更超過50%。煙毒販關進擁擠髒亂監獄,一點也不想戒毒癮。法學家羅伯佛格森因此悲觀地預言:「改造(人性)的說法已不可信。」
所以我們反對加重煙毒犯的刑罰,因為那沒有用,他們反而在獄中結交江湖好漢,互相學習各種違法的名堂,出獄後可大展身手。
要禁毒應從源頭入手。嚴查進口的貨櫃、搭機的行李以及走私的管道,而非去抓在國內進行運輸、販賣及購買的小咖。從源頭堵截才是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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