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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台灣公務人員考績制問題

蘋論:最貪女檢
2013年12月27日 當考試院一本正經地修改公務員年度考核制度,強迫要求考績打丙須有固定比率時,公務員群起而攻,甚至放話要在明年的選舉上給國民黨難看。當時我們就呼籲公 務員稍安勿躁,有太多撇步可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像是每年輪流甲乙丙……你的考績制度怎麼改都莫奈我何;更何況還有選舉當安全閥,只要公務員揚言票 不投給國民黨,什麼嚴厲的法規立即陽痿、龜縮、自我閹割。所以,公務員挺起胸膛,什麼攏免驚!

收賄時操守拿A
現成例子就是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長期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收賄2300多萬元,被喻為「史上最貪女檢」,遭監察院彈劾。諷刺的是在她收賄期間考績都甲 等,品德操守項目等級是A,表示「足為楷模」。歷任首長給陳女考評竟是:「認真負責」、「腳踏實地」、「學養俱豐」、「明察秋毫」、「處事明快」、「視野 宏觀」、「辦案迅速」等,簡直今之孔孟,其品學能力遠超過馬,應請她當總統。可見考核機制形同虛設的風氣何等猖獗!這不是僅司法機關如此,整個官僚體系都 如此,難怪台競爭力在東亞敬陪末座。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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