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本周,美國卻將鬥爭推向更激烈的水平。在一場備受矚目的和解中,美國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迫使瑞信(Credit Suisse)承認在與瑞銀相似的一起案件中負有刑事責任,並對該銀行處以26億美元罰金,但瑞信的罪行可能既不如瑞銀嚴重,也不如瑞銀廣泛。
此事的重要意義不在於罰金的高昂——當然,金額確實很高——而是瑞信被迫認罪。瑞銀當時獲準達成所謂的“暫緩起訴協議”,避免染上“犯罪”色彩,但瑞信卻要為協助美國客戶逃稅承擔全部刑責。
這是自1995年日本大和銀行(Daiwa Bank)認罪,承認對監管機構隱瞞11億美元虧損以來,首次有大型金融機構遭遇此等處罰。自從2003年安達信(Arthur Andersen)倒閉以來,美國一直小心翼翼,不輕易對金融企業提出刑事指控。
刑事製裁雖然嚴厲,但有理有據。逃稅是犯罪行為,政府有理由追查逃稅嫌犯和教唆者。和解勾勒出一幅圖景:銀行家將美國客戶的財產藏匿在非法銀行賬戶中,這場共謀已經持續了幾十年。銀行員工還阻撓那些試圖揭露這些行為的調查。
此外,美國司法部的姿態反映出美國一種與日俱增的看法:銀行犯下大量違規行為,包括突破製裁和操縱基準利率,但它們未受到充分追究一些金融企業可能“大到不能起訴”,之後他便面臨著採取更強硬行動的壓力。
和解雖然嚴厲,但也避免了破壞銀行的根基。美國沒有收回瑞信在美國經營銀行業務的執照,也沒有疏遠瑞信或是鼓勵其他機構疏遠瑞信。
本案能在追查逃稅者的努力中發揮多大幫助作用,仍然不太明朗。**危機之後,美國通過了《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Fatca),要求外國金融機構同美國國稅局(IRS)分享美國客戶信息。但這留下了一個問題:如何處理該法未涵蓋的以往違法行為?
美國司法部正在調查十幾家銀行過去幫助美國公民避稅的行為。瑞士另有106家銀行申請加入一項範圍更廣的新計劃,準備通過暫緩起訴協議與美國和解。
瑞信一案處罰力度之嚴厲,可能會鼓勵一些小型銀行尋求和解。但這不一定能讓美國當局掌握逃稅公民的姓名。瑞信在和解中沒有披露任何客戶姓名,因為這樣做將違反瑞士銀行法。**
毫無疑問,美國司法部會試圖將與瑞信的和解,描述為鐵腕處治銀行業體系不當行為的典型案例。但只有一批級別較低的雇員被起訴犯有罪行——而這些罪行令股東損失數十億。
將一些高級管理人員繩之以法——或是至少讓他們丟掉工作,或許是對正義的更好伸張。
譯者/徐天辰 http://big5.ftchinese.com/story/001056381
美國司法部會試圖將與瑞信的和解,描述為鐵腕處治銀行業體系不當行為的典型案例。但目前只有一批低級別雇員被起訴,將高管繩之以法才是對正義的更好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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