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專欄】
用膝蓋想都知道:如果今天甲危機發生,設會報;乙危機爆發,再設工作小組;丙危機出現,設辦公室;年復一年,危機復危機,結果必然是組織疊床架屋,政府患了肥大症,不利於災防與食安執行。但這就是官僚無能的膝反射因應模式。
用膝蓋想都知道:如果今天甲危機發生,設會報;乙危機爆發,再設工作小組;丙危機出現,設辦公室;年復一年,危機復危機,結果必然是組織疊床架屋,政府患了肥大症,不利於災防與食安執行。但這就是官僚無能的膝反射因應模式。
一九0六年,辛克萊(Upton Sinclair)發表紀實小說《屠場》(The Jungle),揭發芝加哥屠宰場罔顧肉品安全的黑幕後,老羅斯福總統立即派人調查,經證實後又立即在當年制定了兩部法律,「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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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府到院,從全安會報到預警會報,從食安推動工作小組到食安辦,馬政府五根手指頭齊發,真能抓得住食器安全嗎?(風傳媒合成)
一九0六年,辛克萊(Upton Sinclair)發表紀實小說《屠場》(The Jungle),揭發芝加哥屠宰場罔顧肉品安全的黑幕後,老羅斯福總統立即派人調查,經證實後又立即在當年制定了兩部法律,「肉品檢查法」與「潔淨食物與藥品法」,並且設立了一個聯邦機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
一百多年來,負責管理美國食品與藥品安全,包括本土產品與進口產品的政府單位,就是這個隸屬於衛生與公共服務部,位階僅是聯邦政府二級機構的管理局。但即使祇是聯邦二級機構,卻無損於FDA的專業與權威,世界各國也以它為學習典範,台灣衛福部的食品藥物管理署就是FDA的翻版。
但即使同名同姓,都叫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台灣食藥署的專業與權威,卻顯然比不上它的美國老大哥,否則,何以在衛福部之上的行政院院本部內,還要設立那麼多有關管理食品安全的常態性與任務型組織?
在頂新飼料油風暴之前,行政院院本部設有一個「食品藥品安全會報」,會報召集人是行政院副院長。會報之下又設有一個「食品安全推動工作小組」,小組召集人是科技政委,副召集人是衛福部長、經濟部長與農委會主委。同時,院本部內另有一個「三部會報」,負責食安的跨部會協調。
頂新風暴發生後,行政院又在院本部內設立了一個常態性組織「食品安全辦公室」,由原來的「食品安全推動工作小組」改組改名而來。小組成員約二十多人,仍隸屬食安會報,由衛福部食藥署風險管理組組長,擔任食安辦的代理主任。同時,在行政院院本部之外,一個名叫「食品安全預警會報」的任務型編組,也根據馬英九總統主持的國安會決議成立,統籌指揮的是國安局,會報納入調查局等所有情治機構。
也就是說,在中央政府層級,有關食安管理的組織,有行政院院本部所屬的食安會報、三部會報、食安辦,以及衛福部與其所屬的食藥署;另外再加上一個形式上隸屬國安局,但實際隸屬總統府國安會的預警會報。府、院、部、署各有組織,這樣的陣容看起來層層節制也各有所司,猶如撒下了天羅地網,台灣食安似乎自此無虞矣。
但問題是,行政院食安會報去年才改組,食安推動工作小組也在幾個月前才剛成立,但何以結果仍讓食安風暴一再發生?難道食安推動工作小組改個名字叫食安辦,就可以旋乾轉坤阻風暴於未來?更何況,食安辦的實際執行者職稱是「代主任」,而現在負責此職的人,又祇是衛福部食藥署下的一名組長,讓人不禁納悶:這位低階的「組長代主任」,有什麼資源與權威,可以讓食安辦扮演所謂的「食安參謀本部」角色?
就像行政院院本部雖設有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與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以及災害防救辦公室,卻仍然阻擋不了天然與人為災害的發生一樣;災防辦與食安辦這樣的組織,其實祇是同一個政府的同一批官員在同一個決策心態下的產物,這個心態就是:每遇危機而引發強烈民怨時,官員則惶惶然不知所止,祇能以新增設組織的手段,宣示處理決心,並期待能杜悠悠眾口。
但這卻是官僚無能的膝反射因應模式。祇要用膝蓋想都知道:如果今天甲危機發生,則設個會報;明天乙危機爆發,再設個工作小組;後天丙危機又出現,便另設個辦公室;但年復一年,危機復危機,其結果必然是組織疊床架屋,政府患了肥大症,反而不利於災防與食安執行的效率與品質。況且,頭重腳輕的食安管理組織模式,根本就是資源錯置的模式。
美國FDA與台灣FDA相比,雖然人多預算也多,但美國FDA要擔負的業務,也遠非台灣可比;更何況組織效力取決於執行力,即使有多層次既嚴密又完整的組織,也不代表就有組織效力,這是常識,但馬政府卻犯了這麼簡單的常識性錯誤;就像政府竟然會帶頭呼籲抵制特定企業一樣,很可笑,也很可悲。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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