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去年2013),鴻海集團的"天下第一委員會" (SMT設備採購等之決策委員會,主委為副總級)爆發貪腐案,郭董竟然有辦法讓他們"公法法辦"。因為企業(包括上市公司)內部貪腐,是否是公共事務,有點難以界定。同樣的是hTC公司的產品設計主管貪腐案......
「味全不用正義油」 太陽餅業者起疑逃過一劫
2014-10-09 07:33
〔本報訊〕「味全連旗下的正義油品都不用,很不對勁。」太陽堂食品有限公司在上一波餿水油事件「中鏢」,當時曾考慮改用正義油品,但發現竟然連味全都不用正義油,緊急退訂60桶,總經理雷明憲回想起,直呼「逃過一劫」。
太陽堂食品有限公司之前誤用全統油,當時除了接受退貨,還遭衛生局裁罰200萬元。雷明憲曾出面鞠躬道歉,哽咽表示「虛心接受」,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痛批「我們就是太相信政府」。
聯合報報導,昨傳出正義公司涉嫌用飼料用油製成多種食用豬油,雷明憲透露,上次太陽堂中鏢後,本來打算改用正義香豬油,一次訂了60桶。卻發現連味全都沒用自家旗下的正義油,卻使用強冠的油品,「覺得怪怪的」,緊急把訂單退掉,改用自榨豬油業者的油。
報導也引述台中糕餅老店「老雪花齋」負責人呂松吉說法,他自爆差點中鏢,之前有人上門推銷正義豬油,他看油脂如同面霜,「平滑得太離譜」,馬上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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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最優良的企業之一-----台積電-----的董事長,張忠謀先生最懂得道德教育,所以將員工人格的健全(Integrity ,張董另有中文翻譯,待查)列入企業經營根本的價值觀之一來要求。試想他們一個新廠可能要投資上千億元,這多容易誘人犯罪。
所以,要公司要長治久安,根本的條件之一就是全員要"正"直",包括不可在海外銀行偷藏錢,參考維基解密。
最可能道德腐化的官、學各界的問題最嚴重,多年前蔣教育部要討好馬總統,還花上億多的預算大搞道德教育,這時候,葉某等一堆人已在營建署、縣長、行政院主秘等高位大貪特貪,他們的主管如江宜樺。劉如玄....等,都息事寧人,睜眼看部屬做錯事而不敢聲張,令人起疑。我之所以用劉如玄作為勞委會主委的代表,是想說潘世偉任用自己的親信一事,應該警戒之......
換句話說,官、學、軍各界的人事管理,早流於虛應故事,可能只會每下愈況;全系統的爛。這我們作為台灣納稅人的大悲哀。
南方朔:王建煊和潘世偉的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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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聞」有兩種,一種是行為的醜聞,另一種是人格的醜聞。當官的鬧出粉色八卦屬於前者;而在位時是一個樣子,下台後又是一個樣子,則屬於後者,人格的醜聞比行為的醜聞嚴重了不知多少倍。
最近,官場同時出現了這兩種醜聞:
勞動部長潘世偉的不倫屬於前者,他行為不知檢點,鬧出了粉色八卦,因而下台,弄得很沒面子。
但一個人混蛋,通常都不會只混蛋一次。潘世偉不光采的下台後,顯然心有不甘,於是他遂開始大放厥辭,胡亂爆料,除了潘世偉之外,即將卸任的監察院長王建煊也在大放厥辭,砲口亂開。我認為這已構成了人格的醜聞,理由是:
(一)任何人都必須人格完整,當大官的對人格完整更需講究。當官時發現甚麼缺點,就應在自己權責範圍內改正,如果發現不能改正,他就應下台不幹,這種官不幹也不會怎麼樣。但潘世偉和王建煊都明知很多問題,但他們都不去改正,到了下台時才爆料。這些爆料的話,他們當官時為甚麼不說?難道是到了下台時才良心發現?他們現在才大放厥辭,不正顯示了他們在位時也是共犯之一,夥同參與,尸位素餐?
(二)一個當大官的人,他們在位時是一個樣子,下台後又是另一個樣子。這種「此一時也,彼一時也」的風格,其實就是一種道德上的犯罪和人格上的犯罪。
(三)台灣的官場乃是一個極為惡劣的生態圈,當官的人都明知很多問題,但都是以事不關己的心態,共同狼狽為奸,只在下台後才意思意思的放幾個砲,鬧一點新聞。他們官運正亨通時為甚麼不放砲?他們官運亨通時,良心都到哪去了?他們在下台時才自鳴正義的亂放砲,為甚麼都不覺得慚愧?
因此,在我的道德裡,潘世偉和王建煊到了下台時才胡亂放礅,可以說乃是一種遲來的良心,也是一種人格的詐欺醜聞。他們官運亨通時可以做事卻毫無表現,只到了下台時才放砲,這乃是最大的虛矯,而虛矯就已構成了人格上的犯罪。
台灣和中國相同,雖然號稱以道德治國,但對道德的一些重要原則,如言行合一,今昔一致,人格完整等都不重視,因此中國人的道德是很機會主義的,當官時講一套,不當官又講一套,發跡時講一套,下台時又換了一套。當官的人滿口道德,其實都是最沒道德的人。在潘世偉和王建煊身上,我就看到了最沒道德的官場一面!
最近,官場同時出現了這兩種醜聞:
勞動部長潘世偉的不倫屬於前者,他行為不知檢點,鬧出了粉色八卦,因而下台,弄得很沒面子。
但一個人混蛋,通常都不會只混蛋一次。潘世偉不光采的下台後,顯然心有不甘,於是他遂開始大放厥辭,胡亂爆料,除了潘世偉之外,即將卸任的監察院長王建煊也在大放厥辭,砲口亂開。我認為這已構成了人格的醜聞,理由是:
(一)任何人都必須人格完整,當大官的對人格完整更需講究。當官時發現甚麼缺點,就應在自己權責範圍內改正,如果發現不能改正,他就應下台不幹,這種官不幹也不會怎麼樣。但潘世偉和王建煊都明知很多問題,但他們都不去改正,到了下台時才爆料。這些爆料的話,他們當官時為甚麼不說?難道是到了下台時才良心發現?他們現在才大放厥辭,不正顯示了他們在位時也是共犯之一,夥同參與,尸位素餐?
(二)一個當大官的人,他們在位時是一個樣子,下台後又是另一個樣子。這種「此一時也,彼一時也」的風格,其實就是一種道德上的犯罪和人格上的犯罪。
(三)台灣的官場乃是一個極為惡劣的生態圈,當官的人都明知很多問題,但都是以事不關己的心態,共同狼狽為奸,只在下台後才意思意思的放幾個砲,鬧一點新聞。他們官運正亨通時為甚麼不放砲?他們官運亨通時,良心都到哪去了?他們在下台時才自鳴正義的亂放砲,為甚麼都不覺得慚愧?
因此,在我的道德裡,潘世偉和王建煊到了下台時才胡亂放礅,可以說乃是一種遲來的良心,也是一種人格的詐欺醜聞。他們官運亨通時可以做事卻毫無表現,只到了下台時才放砲,這乃是最大的虛矯,而虛矯就已構成了人格上的犯罪。
台灣和中國相同,雖然號稱以道德治國,但對道德的一些重要原則,如言行合一,今昔一致,人格完整等都不重視,因此中國人的道德是很機會主義的,當官時講一套,不當官又講一套,發跡時講一套,下台時又換了一套。當官的人滿口道德,其實都是最沒道德的人。在潘世偉和王建煊身上,我就看到了最沒道德的官場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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