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10月 20日 18:20
中國與歐盟就電信設備爭端達成協議
該協議達成之前,歐盟貿易專員古特(Karel De Gucht)和中國商務部長高虎城在布魯塞爾舉行了會談。該協議事實上將是一項“君子協定”,沒有任何在歐盟或國際法框架下的執法機制。
但一位歐盟官員稱,如果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確定中國未遵守協議條款,它將作出回應。
這位官員表示:如果出現大問題,歐盟可以取消協議,并推出貿易防御機制。
歐盟委員會去年稱,華為和中興通訊從中國政府那里獲得了不公平補貼,正以極低的價格在歐盟市場上傾銷商品。歐盟委員會威脅說,將對這兩家公司展開調查,而這可能導致對構成移動通訊系統支柱的設備征收巨額進口關稅。但歐盟委員會也呼吁通過談判解決問題。
將在周一公布的這項協議消除了歐盟啟動調查的威脅。作為交換,中國政府已同意采取多項措施來消除歐盟對華為和中興通訊的擔憂,并為歐洲電信設備企業提供更多進入中國市場的機會。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首先,雙方將成立一個獨立機構來評估中國設備制造商在歐盟的市場占有率以及愛立信(Ericsson)、諾基亞(Nokia Corp.)和阿爾卡特朗訊(Alcatel-Lucent)這些歐洲公司在中國的市場份額。歐盟之所以堅持設立這一機制,主要是想確保上述三家公司能夠在中國移動(China Mobile) 4G網絡招標的巨額合同中獲得相當大的份額。以用戶數量衡量,中國移動是全球最大的電信運營商。
在去年完成的中國移動4G網絡首輪招標中,歐洲公司獲得了33%的合同。一位知情人士稱,在今年早些時候進行的第二輪招標中,歐洲公司獲得合同的比率有所降低。
中國還同意允許歐洲公司獲得中國政府的研發合同,并允許他們加入負責中國技術標準制定的機構。
中國還承諾參加一個國際工作組,該工作組一直在就政府發放出口信貸的新指引進行協商。出口信貸用于為海外客戶購買國內企業的出口商品提供融資。中國曾拒絕在現有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簡稱OECD)限制政府出口信貸機構融資規模的協議上簽字。
華為和中興通訊依賴大規模出口信貸在國外出售他們的設備,不過這些融資多數是針對非洲及其他發展中市場的客戶。
Matthew Da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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