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灣官僚的不敬反思錄 Irreverent Reflections on Taiwanese Bureaucracy
Russell L. Ackoff 這本:Ackoffs Fables: Irreverent Reflections on Business and Bureaucracy 是30年前的名著,起碼在我的知識羅盤上。
(irreverent adj.[形]不敬な, 非礼な
- Lacking or exhibiting a lack of reverence; disrespectful.)
最近台灣官方的表現荒腔走板,真可以用"裝死的政府"來行容。Ackoff 當年談的官僚問題都屬小系統,相對於我們親自體會的行政院。
裝死的政府
我這輩子,只有當過約6個月的"準"公務員。1978年10月從英國回來,經行政院安排留學生到政府單位服務:中央標準局。那時候,公務員人才很缺,待遇不好;我的單位一定要看到碩士畢業証書,才肯辦"技正"資格---他們不相信英國教授的信,保證我已是碩士,不過畢業典禮要在半年後,那時才發畢業證書。.....
後來我服務的單位小主管,很早就退休,又被安排到某認證基金會當主管,等於是領雙薪以上的待遇。
這幾年的實安問題,正暴露我35年前親歷的官方組織和人才的限制。換句話說,這段期間公務員的待遇改善很多,不過大部分的單位,都還只停留在知識和能力都落伍的文書機關,連說道理的能力都很差。
"八大食品安全強化措施" 空洞、沒內容;為什麼GMP狂出包?
10.21
Shihchi Chiu昨天去新加坡最大連鎖超市NTUC買菜 發現一整個台灣貨品區都撤掉了
換上的是更多的韓國與日本食品.
剛剛去校內的商品街逛
也發現前幾天台灣櫃還在很顯眼的地方賣
現在被推到賣場角落 無人問津.
新加坡人在這一連串黑心事件爆發前是很愛台灣貨的
現在MIT商品 不論是不是頂新的 落得如此下場
台灣食品過去的美好名聲與品質保證
不知要多少年才救得回來
真是心痛!
可悲的數字遊戲:
在下對於各種決策分析很有心得,包括什麼工程經濟、效/本比....有的沒的,名堂多的是。台灣處處有妙例,看樣子可以寫專欄:
1.經濟部長:"強冠餿水油風暴至今未平,波及上千家下游廠商,經濟部長杜紫軍今天赴立法院接受備詢,稱餿油造成的經濟損失粗估占食品業總體的1%,約50億元,但更重要的商譽損失無法估計。"這是典型的官僚心態,心中完全沒有受害者(數千萬老百姓)經年累月的健康威脅的估算;官譽的損失呢?.....
2014.10.10
真是慘,台灣食品淪落到被大陸封殺的一天
但是今天國慶日,國會最大黨的完全執政負完全責任的你們總統還在台上罵民進黨阻擾國會議事
他心中除了服貿要快過關以外,真的沒別的事在意了
但是今天國慶日,國會最大黨的完全執政負完全責任的你們總統還在台上罵民進黨阻擾國會議事
他心中除了服貿要快過關以外,真的沒別的事在意了
黑心油連環爆,重創台灣食安形象,更讓外銷卡關!早在9月初爆出餿油,...
SETNEWS.NET
據「TT面膜」在官方粉絲團貼出的信件中,義大利客戶直接表明「台灣目前有很大的問題,目前義大利市場間取得共識,如果是來自台灣的產品都不會買,我們也害怕這部分」。
(還有很多事可談,下次再說。)
2. "反彰南產業園區自救會成員今(16)天上午在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和段宜康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質疑彰化縣政府涉嫌帶建大輪胎廠老闆去找總統馬英九關說後隔兩天,就用9小時草率通過需時3年的違法程序,讓台糖同意租地給縣府1年;並質疑縣府估計賣土地的總收益只有40.6億,為什麼事前的整地計劃竟高達142億?林淑芬直言,「彰化縣政府就是在A錢!」"這牽涉到"優良廠商建大",稍麻煩,不過整地花142億是天龍國辦世運的"水平",各位應記得上月台南的豆腐渣工程---經濟部負責的案子;
http://hcplace.blogspot.tw/2014/08/blog-post_15.html
3.
吳國維:當政府把「食安問題」高度依賴「檢舉人與獎金制度」,根本就是「逃避監督之責」,那我們要政府幹嗎?乾脆把公務員刪掉,去養一群「抓耙子」?這邏輯是「莫名其妙」極了!
(9.18) 現在不要把食安系統的建立太依賴"檢舉人和獎金的預算與發放混在一起:
食安檢舉獎金 去年只發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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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去年平均每件食安檢舉案獎金,僅一千四百元。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認為,獎金與檢舉人的風險不成比例。
去年大統假油事件後,檢舉辦法中的地方檢舉獎金才從罰金、罰鍰的百分之五,調高到百分之十。昨天行政院表示,地方檢舉獎金將提高至罰金罰鍰的百分之廿以上,中央另加發獎金十萬元至兩百萬元。 行政院期望提高檢舉誘因,但根據食藥署統計,去年全台食安檢舉獎金只發出七萬元,共五十個人獲得,平均每人獎金一千四百元;今年到六月為止,共核發三萬五千元檢舉獎金,共十三人獲得,平均每名檢舉人也只有近兩千七百元。 食藥署企科組副組長遲蘭慧表示,並不是每件檢舉案都是重大食安事件,多數檢舉案最後開罰額度只有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且檢舉未必會成案,且業者被罰額度通常並不高,檢舉人所獲得獎金自然有限。 另外,檢舉獎金編列屬於地方自治,去年南投、屏東、宜蘭、花蓮、台東與連江等六縣根本沒有編列,最後只能動用第二預備金;經過去年假油風暴後,今年全國廿二縣市已全數編列,但總計也不過編列一百卅七萬元,平均一個縣市只有約六萬元。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檢舉獎金實際發放金額,與檢舉人承擔風險不符合比例,除了提高金額外,政府更應該確保檢舉獎金財源穩定,「否則六萬元,連老農檢舉郭烈成都不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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