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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

創造醫、病、健保的三贏 (黃達夫)

創造醫、病、健保的三贏 (黃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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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DRGs7月1日就要上路,最近在媒體出現一些負面的輿論。事實上,DRGs支付制度在世界各國已行之有年,正如健保署官員所說,因DRGs採用統包制度,同病同酬,包裹給付,給付值是根據過去的給付計算出來的平均值。當然,醫院接到每一個病人的狀況複雜度不同,不一定每一個都會賺錢或每一個都會賠錢,截長補短,照規矩做的醫院,應該不會吃虧。DRGs制度最重要的概念是把品質與費用控管的責任交給醫療提供者,自我控管越好,盈餘就可能越多。

為多賺錢擅加療程

長久以來,在論量計酬的支付制度下,是做得越多,賺得越多,更荒謬的是做得越壞,問題越多,賺得更多。就如不久前投書貴報的一位醫師所說「以現行制度,開刀開好了賺一次,開壞了賺兩次,甚至三次,健保都給付,醫院、醫師照樣賺。」前兩天,有位同事看了一位剛在一所醫學中心開過乳癌,前來尋求第二意見的病人,在借調病理玻片,重新判讀以前,根據病人帶來的病理報告,我的同事認為這位病人沒有必要做化學治療。但是,病人說醫學中心的醫師告訴她要趕緊做化學治療,而且還建議她自費做基因檢測。我們正在調玻片時,病人已經被叫回去裝人工血管了。我要在此強調的是,在實證醫學的框架下,癌症醫學是有清楚的治療準則。然而,在今天台灣的醫療現場,為了增加收入,醫師昧著良心做不應該做的治療的情況並不少見,這位醫師不但要花健保的錢,讓病人承受身心的痛苦,接受不必要的化學治療,還要病人自費做對該病人一點用處都沒有的基因檢測,令我極為痛心!
老實說,當我看到《商業周刊》所做DRGs專題報導中「救人的醫師,公開拒絶病人」、「如果我是醫院管理者,我可能會警告醫師,你不要給我收危險病人」、「DRGs上路,我們可能因為擔心收入,而少做一些檢查,這可能導致誤診率增高」……這樣的語言時,真是感慨萬千!
我的醫界同僚竟然會毫無掩飾地說出這些「完全忽視病人權益,只有錢的考量」的話,不禁想問,難道這是他們行醫的初衷嗎?醫師誓言的承諾被遺忘了嗎? 

遏阻劣行提高效率

根據歐美的經驗,DRGs支付制度,確實對醫院、醫師多做多住多賺的惡劣行徑產生遏阻的效果。而且也有增進醫院經營效率、提升品質的作用。只有當多做多住不能多賺還會多賠時,醫院才有誘因努力讓病人早日康復。在施行DRGs後,美加地區的病床約減少一半,但沒有發生急重症病人變人球的情況,因為輕病住院或延長住院的情況不見了。而且,對於忠於初衷的醫師而言,病人病情越複雜,挑戰越大,越能激起他為病人而奮力的意志,照顧越困難的病人越有成就感,怎會放棄他們呢?
如果醫療提供者遵守DRGs的精神,以最有效率又更經濟的方法為病人創造最高的價值,就能達到醫療、病人及健保三贏的結果。 
和信醫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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