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人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 李怡
林鄭指部份示威者令事件變質,污損國徽、拉下國旗扔落海,揚言「搞革命」、「光復香港」等,均是挑戰國家主權、危害一國兩制的行為,會摧毀香港的穩定繁榮。「我哋係咪要押上700萬人的穩定生活、同香港未來作賭注?這種有人形容為『玉石俱焚』嘅做法,會令社會走向不歸路。」
我想相當多的市民的想法是:送中條例以及接下來的林鄭政權倒行逆施的手段,尤其是7.21元朗事件後,「令事件變質」,示威者重提「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是因為林鄭的作為已「危害一國兩制」、「會摧毀香港的穩定繁榮」;送中條例堅持不肯用立法會的法定語言「撤回」,讓人感到是要留下後路,重新提出這個犧牲香港700萬人的法律權利的惡法,「押上700萬人的穩定生活、同香港未來」?林鄭一意孤行的作為,把香港年輕人逼至走投無路,被迫走上「玉石俱焚」的「予及汝皆亡」的「不歸路」。面對數人死諫,數以百計的大好青年被打受傷被捕,林鄭殘酷冰涼的心靈居然沒有一點聲響,反而把責任推向保衞香港自由和法律權利的年輕抗爭者。她見傳媒不但沒有澆熄怒火,反而是向市民的怒火澆火水。
「污損國徽、拉下國旗扔落海」,按美國焚燒國旗的案例,法官認為屬「言論表達自由」的範圍,經典判詞指,美國國旗是「自由信念的標誌」,「因此,這面國旗同時也保護那些藐視它的人!」。中國國旗縱使不是「自由信念的標誌」,但損毀一面國旗如果就能夠「危害一國兩制」,那麼「一國兩制」豈不是太脆弱了?
事件的確有些變質了。但變質的原因不是示威者造成的,而是政府的應對與鎮壓行動造成的。在反送中的100萬人、200萬人的遊行中,聽不到「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而在7.21之後,所有境內境外媒體的影片都顯示,元朗警黑配合,事後警方交差式拘捕十來個人,他們持械狂打市民昭昭在目,卻只控以非法集結罪並獲保釋;反而一些證據薄弱的示威者,就控以最重判刑的暴動罪,一些持有微不足道器械的示威者更不獲保釋,還柙至9月。面對這樣的政權,還是原來的香港嗎?還不足以說香港已經淪陷了嗎?中國近年高喊的「復興中華」,沒有人說出是復興到甚麼時代,是暴秦時期還是文革時期?但「光復香港」我們都知道要「光復」到甚麼時代,不就是人權有保障、市民有法律權利、警察是保護市民而不是向自由表達意見的市民施暴的香港嗎?打出港英旗也好,打出美國旗也罷,重點都不是呼喚英國美國來統治香港,而是表示香港要回到英美體制中對自由、對人權的保護。
「時代革命」是革甚麼命?革命的定義就是尋求根本性的改變。革命不一定是改朝換代,不一定是暴力與流血。工業革命,技術革命也是革命。文化大革命是在原有朝代中進行,辛亥革命實際上暴力與流血不多,有史家認為暴力與流血比日本的明治維新還少。香港的「時代革命」,就是要把被中共港共徹底破壞了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作根本性的改變。
香港市民本來沒有想到要作這樣根本性改變的,但7.21讓我們覺得香港變成黑社會統治了,於是即使在和理非的示威中,也喊出了梁天琦2016年的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事情的變質是由元朗事件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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