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FRANCES ROBLES
Efforts at modernizing the systems for government aid in many states
have largely backfired in recent months, causing enormous cost overruns
and delays for benefits.
江春男:大埔憲政案例
區段徵收制度長期被扭曲,變成政府土地炒作的合法工具,不知多少人受害,暗夜哭泣無處申冤,這次一條人命喚起社會良心,農民抗爭引起社會共嗚,終於在行政法院被宣布違法,這一遲來的正義,不足以還張家公道,但對憲法上的財產權保障上了寶貴的一課。
劉政鴻縣長在這事件上,扮演十足惡人的角色,他的強勢作為,是體制的副產品,也是個性使然,加上他時運不濟,胞弟在北投興建違法溫泉豪宅,使他的聲望趴到地上,幾乎變成卡通人物,但也大快人心。 劉政鴻說,如果所有開發案都要經法院判定,台灣如何拼經濟?這句話聽起來何等可惡,人民的財產可以隨意被政府徵收,與中共作法何異,但是這不是劉縣長的問題,而是積非成是,一般官員都有此共識,人民迫於形勢,也向不良體制投降。 官方的說法是,大埔徵收戶九成多都同意被徵收,但很少人追問在公權力的壓力下,小民有什麼選擇,其實這不是同意,而是投降,兩者形式一樣本質不同。 區域徵收應有嚴謹要件,要符合公共利益,有必要性,比例原則,且有合理補償。如為合作開發必須得到所有權人同意,且有回饋計劃,大埔開發不符這些原則,且掛上科學園區的假帽子,用來土地抄作。 這種制度源自十九世紀的德國,早被淘汰,現在民主國家沒人採用,但人家怎麼拼經濟呢?台灣還在使用這種掠奪性措施,缺乏保護產權的憲政觀念,現在該作一了斷的時候了。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